固体矿产勘查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9-12-09 点击数: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教学实验室要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实验室资源,做到资源共享,本中心全部实验室均面向全校学生实行对外开放,为确保本中心各开放实验室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凡进入本中心各开放实验室做实验项目的学生均需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二、来做实验的同学必须预约登记,事先以各实验室公布的联系方式与实验老师联系,并申明实验项目及要求,以便提前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时间确定后需严格按约定的时间进行实验工作。

三、开展实验之前需熟习实验仪器的性能及使用说明书,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在实验老师及有关教师指导下开展实验工作。

四、实验过程中如出现仪器故障,则立即报告,不得自行处置。

五、实验完成后,通知值班教师,提交实验报告,仪器设备检查完好,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创新实验项目,需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申请报告,提前与实验室主任联系,经实验室主任安排后,方可进行实验。项目结束后,提交一份完整的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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